离婚官司比上辈子顺利一百倍。
陈明在铁证面前没什么好辩的。
婆出庭作证说了一句:「孩子跟她妈比跟我儿子好。」
陈明的律师试图争共同财产分割时,我的律师亮出副卡转账记录。
法官认定过错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。
最终判决:暖暖抚养权归我,联名账户我拿七成,他退还转给周漫的全部金额。
我的婚前公寓与他无关。
走出法院那天,天气很好。
暖暖在幼儿园门口看见我,张开手臂跑过来。
「妈!」
我抱起她转了一圈。
「暖暖,以后就咱俩住好不好?」
「好!」她搂着我脖子,「爸爸不回来啦?」
「爸爸去别的地方住了。」
她想了想:「那谁帮我扎辫子?」
「妈妈学。」
「妈妈扎得丑也没关系。」她很认真地说,「暖暖不嫌弃。」
我被她逗笑了,鼻子却酸得厉害。
搬回公寓那天,我们在阳台看夕阳。
她指着天上的云:「妈妈那块像小兔子。那边那块像大灰狼。」
「大灰狼会吃小兔子吗?」
「不会。」我抱着她,「兔子有妈妈保护。」
她嘿笑了,靠在我怀里。
风很轻,我的肾好好地长在身体里。
我的房子在我名下,我的女儿在我身边。
谁也拿不走了。